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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港口工程学院2021年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接收计划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7日 18:12 编辑:冀玲玲 /  审核:宋新刚

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印发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鲁交院发﹝2020﹞71号)和《2021年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教函﹝2021﹞71号)要求,开展2020级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制定本接收计划。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闫 栋、于利民

副组长:宋新刚、孙洪源

成  员:宋 磊、周淑霞、王国兴、丛景妤、徐振华

二、申请条件及接收计划

(一)申请条件:

1. 2020级本专科学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无不及格课程。

2)无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3)非休学、保留学籍期间。

2. 2020级本专科学生属于以下情况者,不得提出转专业申请:

1)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或以特殊形式录取的(如春季高考、贯通培养、专升本、综合评价招生等)。

2)由低录取层次转至高录取层次的。

3)跨录取类别的(艺术类别只能在艺术类别内互转,不接收其他类别转入;校企合作类别只能在校企合作类别内互转,可按本办法接收普通类别转入;中外合作类别可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额度内接收转入或在中外合作类别内互转)。

4)提前批录取的,其所申请转入专业当年在学生生源省份无招生计划或学生当年高考成绩低于申请转入专业当年在生源省份的最低录取分的。

(二)接收计划: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及学院当前年级学生数,学院可接收转专业具体专业和录取名额及考核方式如下:


招收专业名称

录取名额

考核方式

船舶与海洋工程

29

面试

机械电子工程

23

面试

海洋技术

12

面试


三、工作安排

1《船舶与港口工程学院2021年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接收计划》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2、学生持转出学院签字盖章后《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于202198-910日交至学院。

3、学院根据转专业申请条件及各专业录取名额,对学生进行资格复审,经学院专业工作小组审批同意后,形成学生报名资格名单,于914日将报名资格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录取名额,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自身专业办学以及学生报名等情况综合研判,可视学生情况直接接收;若报名人数超过录取名额,根据接收计划及考核方式,对申请转入学生按专业组织选拔考核,同校区、同学院内转专业优先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于91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

5、学院在公示无异议拟接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根据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告知学生需要补修的课程,根据学生成绩及所需补修课程,综合确定学生修读年级和班级。


船舶与港口工程学院

20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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