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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港口工程学院2024年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10:25 编辑:冀玲玲

根据《山东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鲁交院发202071号)和《2024年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教函202464号)要求,开展2023级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制定本接收计划。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隋 、李光正

副组长:宋新刚、孙洪源

成 员:宋 磊、孟君晟、于福临、孙玮、王玉刚、贾风光、丛景妤、张阳、史晓萍

二、申请条件及接收计划

(一)申请条件

1. 2023级本专科学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无不及格课程。

(2)无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3)非休学、保留学籍期间。

2. 2023级本专科学生属于以下情况者,不得提出转专业申请:

(1)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或以特殊形式录取的(如春季高考、贯通培养、专升本、综合评价招生等)。

(2)由低录取层次转至高录取层次的。

(3)跨录取类别的(艺术类别只能在艺术类别内互转,不接收其他类别转入;校企合作类别只能在校企合作类别内互转,可按本办法接收普通类别转入;中外合作类别可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额度内接收转入或在中外合作类别内互转)。

(4)提前批录取的,其所申请转入专业当年在学生生源省份无招生计划或学生当年高考成绩低于申请转入专业当年在生源省份的最低录取分的。

(二)接收计划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及学院当前年级学生数,学院可接收转专业具体专业和录取名额及考核方式如下:


招收专业名称

录取名额

考核方式

船舶与海洋工程

35

面试

机械电子工程

17

面试

海洋技术

12

面试

海洋机器人

11

面试

三、工作安排

1. 2024年8月29日《船舶与港口工程学院2024年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接收计划》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2. 2024年9月5日-9月11日,学生持转出学院签字盖章后的《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

3. 学院根据转专业申请条件审查学生的报名资格,尤其是涉及提前批次的,按照《2024年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申请条件中的第2(4)条严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者,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由学生交至威海校区教学办公室。

4.学院填写《船舶与港口工程学院转出学生汇总表》,9月11日将电子版汇总表站内信发至学校教务处及威海校区教学办公室。

5.学院根据转专业申请条件及各专业录取名额,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复审,经学院专业工作小组审批同意后,形成转入学生报名资格名单,于9月12日将报名资格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6.若转入学生报名人数未超过录取名额,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自身专业办学以及学生报名等情况综合研判,视学生情况直接接收;若转入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录取名额,根据接收计划及考核方式,对申请转入学生按专业组织选拔考核,同校区、同学院内转专业优先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于9月13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

7.学院在公示无异议拟接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根据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告知学生需要补修的课程,根据学生成绩及所需补修课程,综合确定学生修读年级和班级,填写《船舶与港口工程学院拟接收学生汇总表》并将电子版汇总表于9月14日站内信发至教务处。

8.学院于9月14日前将《转专业申请表》和《船舶与港口工程学院拟接收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交至威海校区教学办公室。






船舶与港口工程学院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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